摘要: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通知,要求电力企业采取措施,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信息,建立清单化管理,加速重大危险源整治,以及加强安全监督管理,以提高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水平,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。
新闻要点:
1.动态掌握危化品底数:电力企业被要求根据相关规定,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排查,并动态掌握危化品的存储位置、品名属性、数量规模、变化情况、危害特性、使用方法、管理要求等基本信息。这些信息应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,以明确重大危险源等级及安全风险状况。
2.严格实施清单化管理:电力企业需要建立危化品清单并实时更新,明确管理责任,以确保责任不被忽视。对于已存在的危化品,应采取“消、降、控”策略,继续推进安全风险的治理,完善管控措施,提高安全系数。对于新增的危化品,需要建立管理制度,并将其纳入危化品清单。已停止使用并合规废弃的危化品应及时从清单中移除。
3.加快重大危险源整治:电力企业要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整治工作,包括尿素替代液氨改造等项目。相关企业需要抓住时机,确保改造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和后续切换投运工作。此外,对于计划于2024年改造的液氨三级和四级重大危险源,相关企业应提前策划、倒排工期,有序高效地进行改造工作。
4.加强安全监督管理: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和派出机构要切实履行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责任,加强监管执法,特别关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,如液氨、天然气、光热发电和光热储能使用的熔盐等。他们应该严肃处理管理不严格、风险整治不到位以及重大危险源改造工作滞后等问题,并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通报情况。
总之,这些措施旨在提高电力行业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水平,减少潜在风险,确保电力生产和供应的安全性。